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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结业及学位申请基本要求

宣布日期:2017-11-29 作者: 编辑: 会见量:
 石油工程学院

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结业及学位申请基本要求

一、结业基本要求

(一)完成作育妄想划定的所有内容,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效果及格。

(二)博士学位论文用汉语或者英语撰写。

(三)在读时代加入国际学术聚会。

(四)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。

二、申请博士学位基本要求

(一)知足结业基本要求。

(二)揭晓学术论文知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SPE  JJCR期刊分区表3区(含)以上的影响因子大于1.5(含)的外洋期刊上至少揭晓1学术篇论文。

2.在中国海内焦点期刊或学生所在国主流专业期刊或SCIE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揭晓3篇学术论文。

(三)加入国际学术聚会1次且有自己为第一作者的口头报告或者张贴论文(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核)。

(四)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。

三、其它说明

(一)除特殊说明外,所有论文均指期刊论文,不含聚会论文。学术论文必需在在读时代以第一作者身份揭晓、以公海彩船(北京)为第一署名单位,期刊论文和聚会论文必需有自己导师(以研究生名册为准)署名,学术论文内容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,必需纸质见刊。

(二)学院以前的相关划定凡与本划定不符的,以本划定为准,不与本划定矛盾的仍然有用;本划定未涉及之处,按中国博士研究生要求执行。

(三)本划定经石油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,经2015年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聚会审议通过,从2016级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最先执行,其它年级参照执行。

(四)本划定由石油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诠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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