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研究院):
凭证学校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清静治理条例》等文件要求,现开展2023年易制毒化学品集中采购、调剂事情,详细要求如下:
一、采购
1. 易制毒化学品集中采购改为每月一次(试行)。采购人于每月1日(不含)前上岸校园门户,通过“系统直通车—实验室治理平台”下单,如购置多种化学品须合并为一个订单,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(2021年版)见附件1;
2. 在平台选择试剂加入购物车时,须注明试剂名称、容量、数目、纯度等信息,仅限采购2个月内所需化学品,下单前先审查各自库存量,凭证实验需要确定本次采购量;
3. 实验室认真人(订单审批人)须填写、打印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职员清静允许书》(附件2),签字后交各学院实验室清静治理员,清静员汇总后再经向导签字、盖章并于当月10日条件交至实验室清静治理办公室。
二、调剂
1. 易制毒化学品凌驾1年未领用完的榨取西席再次采购同种化学品,凌驾2年未领用完的由实验室清静治理办公室集中处置惩罚。
2. 2021年4月、9月采购的剩余化学品由实验室清静治理办公室调剂分派(已发过通知)。
实验室清静治理办公室
2023年9月4日